香港商标不使用撤销(NUC)指南
何时可以提出商标不使用撤销申请?
法律依据与条件: 若某已注册商标在香港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进行真实使用,即可对该商标提出不使用撤销(Non-Use Cancellation, NUC)申请。
调查惯例: 为支持撤销申请,通常做法是委托卓远(ACCOLADE)调查团队对该商标在香港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业调查与调查取证。
处理需要多长时间?
标准处理时长: 平均而言,商标不使用撤销程序的处理时间预计需要 1.5 年或更长时间。
精简程序: 若适用精简程序且双方放弃聆讯(Hearing),处理时程可能少于 1.5 年。
费用结构与相关成本
- 卓远(ACCOLADE)香港商标不使用调查费用(包含公证费):
- 首个类别(First Class):HK$4,500
- 其后每个附加类别(Per Additional Class):HK$1,500
- 提交不使用撤销申请通知费用:
- 官方与申请费用:HK$7,800
- 相关新申请答辩延期(视撤销结果而定):
审查意见答辩延期: 在不使用撤销程序等待结果期间,若关联的新商标申请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(Office Action),可能需要申请答辩延期(每轮延期费用:HK$500)。
商标不使用撤销法定程序
第一阶段:提交申请: 申请人需提交指定的表格,并附上:(1) 不使用撤销的具体理由声明,及 (2) 支持其主张的证据(例如:不使用调查报告)。
第二阶段:商标所有人反对声明与举证: 商标所有人于收到申请人撤销申请书副本及证据后 6 个月内,可提交表格并提供:(1) 该商标的使用证据,或 (2) 不使用的合理理由说明声明。
第三阶段:申请人补充证据: 无论商标所有人是否采取行动,申请人在收到反对声明及使用证据副本后 6 个月内,均可通过 (1) 法定声明(Statutory Declaration)或 (2) 誓章(Affidavit)提交进一步补充证据。
第四阶段:聆讯与裁定: 当所有举证阶段结束后,商标注册处处长(Registrar)将指定聆讯日期与时间,并向双方发出正式通知书。
摘要对照表
| 项目 | 详情 | 备注 |
| 撤销条件 | 在香港连续 3 年无正当理由未真实使用 | 香港注册商标 |
| 处理时程 | 约 1.5 年或以上(如放弃聆讯可缩短) | 简化流程与完整流程 |
| 调查费用 | 港币 4,500 元(首个类别)+ 港币 1,500 元(每增加一个类别) | ACCOLADE Search Team |
| 申请与延期费 | 注销申请费:港币 7,800 元 OA 延期申请费:每轮港币 500 元 |
官方及法律费用 |
免责声明:本文件内容仅供一般参考,不构成亦无意构成正式法律意见。


